
名城早报记者 张峰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山湾富鑫采石厂2022年和2024年越界非法开采合计58550.16立方米建筑用灰绿岩,法人代表朴某玉被庆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山湾富鑫采石厂许可采矿面积3.93万平方米。而知情人透露,采石厂实际开采面积约9万平方米,越界非法开采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按照实际开采深度估算,越界非法开采矿石约150万到200万立方米,远超法院认定的58550.16立方米,两者差距巨大。
庆安县山湾富鑫采石厂位于平安镇永平村,许可矿区面积3.93万平方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辉绿岩,年生产规模12万立方米。目前矿区已禁止开采。
7月15日,记者在该采石厂看到,矿区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深坑。知情人透露,矿坑面积约9万平方米,最深处约40米。

这就意味着,山湾富鑫采石厂越界开采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按照平均30米开采深度估算,越界开采矿石约150万立方米,与知情人透露的150万到200万立方米比较相符,远超涉案的58550.16立方米。
换一种计算方法,涉案58550.16立方米矿石,铺满越界开采的5万平方米面积,平均开采深度约1.17米,这显然与矿坑三四十米的开采深度远远不符。
该案被列入自然资源部通报的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之一。
通报指出,2015年至2024年,绥化市庆安县山湾富鑫采石厂持续在平安镇永平村越界开采建筑用辉绿岩,累计开采资源量10.79万立方米、涉及矿产品价值515.65万元,涉及非法占用耕地33.35亩。其中,2015年至2023年,涉及违法开采量5.37万立方米,矿产品价值255.43万元(庆安县自然资源局已组织查处,并将相关线索向庆安县公安局移交移送,庆安县公安局已接收);但2024年又新发生越界开采建筑用辉绿岩5.42万立方米,涉及矿产品价值260.22万元。
庆安县政府对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不到位,对此应负领导责任;庆安县自然资源局虽然发现并对违法主体越界开采作出处罚和移送,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致使违法行为持续发生,对矿山开采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此应负监管责任;庆安县山湾富鑫采石厂长期持续违法越界开采建筑用辉绿岩,屡罚屡犯、屡禁不止,是违法采矿的主体,应负主要责任。

知情人透露,通报采用的是当地上报的数据,然而该案属于中央和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东北局双重督办,如此巨大的差异显然很难说服上级,因此该案正在补充侦查。
审判中,辩护人提出朴某玉具有自首、立功、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上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采纳了辩护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山湾富鑫采石厂越界开采面积是多少?非法采矿多少?该案是否正在补充侦查?
7月15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庆安县自然资源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越界开采面积和开采量由第三方机构核算,该案处于补充侦查阶段,涉案数据已经梳理完成,但需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向记者透露。
7月21日,记者致电庆安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公安局正在移交该案,因此涉案数据不便对外披露。
编辑:张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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